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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那件事过后,风海歌舞厅半夜的生意便淡了许多。
不过也好,不用每天晚上经营到半夜累死累活。
这是第七天了,脸色的红肿慢慢消下去,恢复先前的光滑平坦。
花曼依刚把脸上的药膏洗掉,晓晓从门外推门而进,“曼依姐,你要的手信晓晓给你准备好了。”
“放桌上吧。”
花曼依拿起一条毛巾擦了擦
脸,“对了,晓晓,你去和巩妈说一声,今晚我可能不回来了。”
话音刚落,说曹操曹操到。
“去哪?”巩妈站在门口,微微靠着门,风情无限。
“一朋友家。”
花曼依看着巩妈,想了想,又道,“她最近心情不好,我去陪陪她。”
晓晓也是个心思通透的,见巩妈进来,便矮身作揖退下。
“朋友?”巩妈嗤笑,“你的朋友我都知道一清二楚。”
花家被抄之后,花曼依进风海当领唱在那些亲戚朋友之间早已是一场笑话。
“巩妈……”花曼依略皱眉,她有点不喜她的语气,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气氛隐隐有剑拔弩张的趋势。
花曼依身上仅系一条红深色吊带,瘦削的肩骨一览无遗,凸显的锁骨随着呼吸起伏。
人在情绪酝酿的时候身体上的特征往往是最明显的。
“巩妈,你……”
“你可以去,但不能留夜。”巩妈脸色也沉下来,开阖的红唇压着一丝恼意。
她缓缓抽了一口烟。
“我的底线只能是这。”
花曼依盯着她看了好一会,薄薄的烟色在空气中散开,有那么一瞬间她捕捉到她话里的意思。
不能留夜却可以白天去……
是因为夜晚更容易让人堕落么?还是更让人迷惑?
摇钱树最值钱的是什么,是她仅存的那点清白。
方羽的能力和她差不多,但要细究的话,明显是资历更老的方羽更胜一筹,但在风海,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认为她花曼依才是巩妈的摇钱树。
有时候她在想为什么她比旁人更能挣钱?她一直都认为是自己卖命付出过,她喝酒厉害,能够在男人堆里谈笑风生,走的时候不带半点腥臭,全身而退。
仔细想想,饶是酒量再好,也敌不过一堆人轮番上阵,她第一次醉晕过去的时候眼前还是那些臭男人,但第二天醒来不是在自己床上就是在巩妈房里。
晓晓说她醉倒的时候巩妈去捞她了。
在风海,不,在整个海城的所有歌舞厅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姑娘说可以跟你走,那你就能带她出去过一晚。
她不是神人,侥幸逃一次两次,但总有会失手的时候,被人哄着哄着她兴许就点头答应了。
但每次她都没事,巩妈每次都会来亲自捞她。连方羽都说羡慕她有那么好的待遇,简直是巩妈心头宝了。
她以为人间自有真情在,女人和女人更能惺惺相惜。
但对那些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这才是她挣钱的原因,也是最有价值的地方。巩妈这样要求她其实可以理解,她们本就是建立在金钱利益之下的关系,无所谓什么相惜不相惜。
花曼依在心里哂笑,她把手里的毛巾放到一边,不说破,笑道,“我是去看元奈,哪怕留夜我们也只是两个女人躺一张床上,聊聊天。”
根本不会有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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