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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听到沈韵说,出手帮助枇杷是出于私心。黎宵的脑子里忽然电光火石地闪现三年前的那个元宵节。——远离人烟喧哗的安静河畔。——说话间忽然靠得离枇杷很近的某人。那时,黎宵虽然看着枇杷身旁的沈韵感觉有些碍眼,但是没有往其他方面多想。应该说,在黎宵自己的眼里,那时的枇杷完全就是小孩子……所以……沈韵果然就是个变态吧?!居然……居然能对那么小的孩子……“就算露出那种表情,也不会显得你自己就有多正直一样。”沈韵像是看出了黎宵的想法一般,缓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些许嘲讽的笑容:“说什么想要遵守对兰夫人的承诺,口口声声是为了兰云止,用打赌那种烂借口想要把人从兰云止身边带走的也是表弟你吧?”“……”“我怎么都没听说表弟什么时候喜欢狗了?”见黎宵突然哑了火,沈韵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倒是曾听舅舅说起过,有人小时候钻狗洞溜出去偷玩,结果被流浪狗包抄以一敌三最终惜败的英勇事迹。”要不是此刻被铁链锁着,浑身使不上劲,黎宵左右得跳起来跟沈韵拼命。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话这么密?“你到底想干什么?”黎宵深呼吸几次,好不容易把火气压下去,耐着性子询问沈韵,“该不会就是专程来看我的笑话的吧?”“这倒不是。”沈韵一口否定。黎宵闻言先是一怔,心底随即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虽然不太可能,但还是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问出了口:“总不是来放我走的吧?”“嗯——”沈韵沉吟着,似乎是在考虑对方的这个问题,过了会儿才摇头道:“倒也不是。就是想看看你,毕竟亲戚一场。”“……”黎宵想骂人了,他也确实骂了出来,他敢打包票,这衰人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给他期待,然后再故意让希望落空。什么雪中送炭,沈家人就是一丘之貉。没有落井下石已经该谢天谢地了。“既然看完了,那就赶紧滚吧。”黎宵没好气道,扯了一下脚上的铁链,坐回了自己之前待的那个角落,闭着眼睛一副送客的模样。“表弟就没什么想同那孩子说的吗?”沈韵突然问道。闻言,黎宵蓦地睁开了一只眼睛,脱口道:“你能给我带话?”“不能。就是问问。”“那你问个屁啊你?!”这下,黎宵彻底放弃交流了,他算是弄明白了,合着沈韵这家伙确实不是来看自己笑话的,这衰人就是来纯纯膈应自己的。——在那之后,又过去了多久呢?黎宵已经分不清了。他用链条在能够到的地方刻字,但是很快失去了耐心。实在是他也没那个体力。一开始,他很讨厌看见沈韵,觉得对方每次来就是为了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但黎宵又无法不去期待对方的到来,因为每一次沈韵都会带来有关枇杷的消息。那孩子长高了,模样也越发长开,穿浅色衣衫的时候最是妥帖好看,似乎很受小姑娘的欢喜,还学人家英雄救美捡了个小丫头放在身边……黎宵听着这些断断续续的描述,渐渐在心里描绘出一个模糊的少年模样。可……具体的样子总是看不清。——他真的好想他的枇杷啊。他也真的好后悔啊。就在这样分不清白天黑夜的煎熬中,黎宵似乎度过了将近三年的时间。说似乎是因为黎宵自己也没法确定,在这里除了沈韵之外,不会有人跟他说话。而沈韵所说的事情,黎宵并不完全信任。黎宵的脑子好像变坏了。也许是因为睡的时间太长,可是黎宵又无法抗拒那种强烈的困倦带来的诱惑,尤其是他所身处的环境并没有提供什么其他消遣时间的活动选择。漫长的睡眠总是伴随着混乱的梦境。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黎宵几乎把自己的前半生梦了个遍,然后就开始无中生有。很神奇的是,黎宵连枇杷现在的模样都不是很清楚,却很清晰地梦见了长大成人后的对方。在那个古怪的梦里,他甚至比枇杷还要小一些,约莫就是现在的年纪。梦里的黎宵和现实中的黎宵区别不大。倒是梦里那个长大后的枇杷,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整天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家伙围在中间一口一个师兄如何、师兄如何,听得黎宵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这让黎宵有些不高兴,更令黎宵不爽的是,沈韵竟然也在自己的梦里出现了。好消息是,那个女人脸的家伙居然真的变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这无疑是值得捧腹一笑的。坏消息是,梦里的那个枇杷好像真的喜欢上变成女人的沈韵了。总之就是动不动看着那女人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忽然就耳朵红红、舌头笨笨,一副不知所措的纯情样子。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黎宵看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冲上去取而代之。但是黎宵又不能,因为梦里沈韵虽然变成了女人,还是一如既往地暴力跟变态,他是惹不起一点,所以只能动不动跑去跟喻轻舟说点对方的坏话。对了……喻轻舟是枇杷出现在他梦里时所叫的名字。黎宵也不知,自己的脑袋里怎么就冒出了这个名字。虽然醒来时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可梦里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好像……好像本应该如此。随着梦境的延展,梦里的那个黎宵和枇杷之间的过往,点滴展现在他的眼前。黎宵感觉梦里的那个自己显然是要倒霉一点的。开局就死了爹妈不说,还是作为妖物被绑到那个叫做什么狗屁宗门的地方的。——而把他绑过去的不是别人,正是喻轻舟喻道长。而且黎宵看对方最初的架势,似乎比起绑架,更想要直接让他原地升天的。然而不知什么原因,喻轻舟最终还是收了手,饶是如此黎宵也被削得不轻,直接就给干废了一半的眼睛。黎宵感觉得到一开始,梦里的自己是讨厌喻轻舟的。毕竟对方打自己打的那么惨,可是后来……喻轻舟又给他点心吃,又给他买新衣服穿,还会在其他不长眼睛的家伙跑过来找自己麻烦时出言维护自己。黎宵又觉得对方似乎也就没有那么坏了,甚至还有点可爱。虽然作为纯种的人类,喻轻舟只长了区区两只眼睛,腿的数目也少得可怜,但架不住他香啊——相处的时间越长,黎宵越能闻到喻轻舟身上那种甜美的味道,说不上来是什么,但嗅在鼻端总让黎宵忍不住想要舔上一舔,最好是咬一口尝尝味道。但黎宵又打不过对方,最终在挨打和眼馋之间,他选择了吃糖。黎宵喜欢吃糖,心情好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都要吃。心情坏的时候吃得要更多些。所以,每当看见喻轻舟去找沈映雪那个女人时,黎宵的糖罐都会见底,自己的糖吃完了,他就去抢常礼的。常礼就哇哇哭着说要去找哥哥评理。黎宵便斜他一眼,呵呵冷笑:“去啊,你的好哥哥现在两只眼睛都盯在那个女人的身上,看他有没有空理你。”常礼装模作样地抽噎两下也就不哭了,转而有些不满地瞪着黎宵:“你吃醋归吃醋,有本事去找映雪师姐麻烦啊,欺负我一个小孩子算怎么回事?”黎宵将最后一颗糖当着常礼的面儿,扔进嘴巴里嘎吱嘎吱地嚼碎。然后一脸欠扁地耸耸肩:“爷高兴爷乐意,有本事你个小屁孩儿和本大爷单挑啊。”顿了顿,又有些疑惑的样子:“你刚说的吃醋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吃那种东西了?”常礼被气得不轻,哪还有心情给黎宵做什么名词解释,当即一吐舌头扮了个鬼脸道:“略略略,黎宵大笨蛋,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说罢,也不等黎宵作势挥拳要揍他,一扭头哧溜钻进了水里不见了身影,临走还不忘溅黎宵一身水。气得黎宵骂骂咧咧好一阵,一扭头却见到了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喻轻舟。喜欢白月光的白月光()白月光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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