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好奇心害死猫,乐韵不怕自己的猫被害死,将背包客埋葬的东西放膝头上,手脚麻利的拆,它包得很好,外面是层黑色塑料膜,拆了一层又一层,拆掉好几层,里面又有防水纸,锡纸,里面又一层防水纸,然后是一层软布,打开软布,露出真相——一块小孩巴掌大的似铁似塑料的东西。
没有惊艳,也没有惊喜,有的只是意外。
“日他娘个板板的!”乐韵没管住嘴爆句粗,包装得这么好,她还以为是什么奇珍异宝,搞半天就是垃圾一样的东东,这不是玩儿人吗?
乐同学气愤的将埋东西的男人骂了个底朝天,把他祖宗十八代全问候个遍,那男人太缺德了,把这种东西埋铁皮石斛底下,等外面的包装腐蚀,铁皮石斛不被人采挖也会受不住蚀腐自己死亡。
看几眼,把它又包起来,扔在花圃地埂外的玉石地基上,这东西估计是代表爱情见证之类的玩艺儿,比如曾经跟恋人山盟海誓,后来一方变心,失恋的另一方不忍睹物生情,将见证那段感情的东西封存、丢弃,或者埋葬,然后彻底遗忘。
她记得七岁那年,也就是发现这里有铁皮石斛的那一次,她和爷爷就遇到一个失恋的姑娘,将一只男友送她的银手镯埋在神农山一棵树下。
乐同学脑洞大开,直接将背包客埋东西的行为解释为失恋,也不再纠结,快乐的溜出空间,又回到怪石与树掺杂的世界。
研究空间一个多月,她还是琢磨出许多实用门道,比如,人在空间里可以感应外面,能涉及的范围有限,感知大概能覆盖二百米左右,也就是人在空间里,能感应二百米内有无人或动物接近。
她进空间后一心两用,一边种植,一边感应外界情况,知道外面有人先后接近又离开,至于那些人为什么那么凑巧的往一个地方赶,反正跟她没关系,懒得浪费脑细胞去关心。
大约半小时后,乐同学走出怪石丛,沿着半山腰向下,穿过穿越者们常走的一条路线,越过狭谷到对面,从半山腰翻过山岭,去了另一边。
山林里植被浓密,树木青秀,藏个人或藏个动物是轻而易举的,向阳的一片浓密植被里,一丛映山红和杜鹃树比翼成长,郁郁青青,旁边放着一只帆布背包,还有个用草编的筛子,装着东西的草筛子放在树丛上方一块石头上晒日头。
一个男青年蹲在树丛后整背包,他将放草地上的帆布背包打开,麻利的清点物品,分别有毛巾被、雨衣,衣服,还有用盒子将起来的一些植物根茎枝叶,以及手机相机电池、电板,和矿泉水瓶,饼干、巧克力和小件徒步野外所必须的必须品。
看食物,大概只够一天到两天的存量。
青年将物品从背包里清理出来,检查一遍又一一装回去,还将晒在干树枝上的草筛子拿下来,那只草筛子编得很漂亮,用树枝扎成一个圆,再用灯芯草和藤蔓织成底,轻巧实用。
草筛子有一般的家常用来洗菜沥水的带孔眼的塑料篮子那么大,里面晒着百合蒜瓣以及植物块茎。
青年拨弄几下筛子里的东西,将它放回原处,从树丛后望向不远处的那个短发少年,少年蹲在一棵植物旁时不时的拍照,拿着本子写写划划,整个搞研究的植物科学家。
无论是青年还是少年,被茂盛的绿色植物遮挡住身影,如果他们不站起来,哪怕附近有人经过也不知草丛中有人。
青年在树丛后看着少年从观察的植物剪下一根枝,作标记,又踩着绿色,跑到另一棵植物旁拍照、剪枝,然后,换了一棵又一棵,最后绕小半圈,挖了一棵野百合,剥取鳞茎片,揣兜里,快快乐乐的回来。
他看得出来少年很开心,那张圆脸上充满阳光,笑容明净,那笑容有如一尘不染的天空,那么的清纯、干净,那双眼睛清澈得如神农山森林深处的泉山,又似雪山冰雪池里的宝石,透剔、晶莹。
男青年悄悄的猫腰,绕到杜鹃花的一侧,避开与少年正面相撞,杜鹃花丛茂盛,占地方圆足有六七平方,花枝招展,莫说藏他一个人,就是再来个三两人藏在另几侧也绰绰有余。
少年钻过半人高或比人还高的植物,欢快的回放背包的地方,放下挂脖子上的相机和带回的植物标本,检查标本有没缺少。
青年看到少年蹲下,站起来,飞快的扑过去:“我终于逮到你了!你个没良心的,竟敢离家出走,看我怎么惩罚你!”
闻声,少年抬头,还来不及说话,一堵肉墙以泰山压顶之势,卟的砸在他身上,将他扑得向后一仰仰倒,不仅如此,那重量全部压他身上,撞得他眼冒金花,差点晕过去。
“你怎么可以一声不响的抛下我离开,害我独守空房日思夜想……唔……”
青年扑在倒少年,两手精妙无比的按住少年的手臂,看他仰起头,眼里满是愤怒,张嘴想骂人的样子,他匀不出手去捂少年的嘴,一咬牙,俯身,低头,以唇封住少年的唇。
什么鬼?
莫明其妙被扑倒砸得满眼金花的乐韵,正想爬起来打死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神经病,就被莫明其妙的表白了,一愣之际,被人吻了个结实,她脑子一空,差点晕过去,初吻没了!
初吻啊,她纯洁的少女初吻,竟莫明其妙的被一个神经病给夺走了!
不能忍,绝对不能忍。
瞬间的,乐韵想杀人的心都有了,日他个祖宗的,去他爷爷个熊的,哪来的死神经病竟然占她便宜,轻薄她,不废了他,她将名字倒着念。
燕行把全身重量覆压在少年少年身上的瞬间,碰触到少年胸前柔软的两坨肉,人如触电,当时大脑嗡嗡的震响,女的!操他爷爷的,少年竟然是个女孩子!
他整个人都不好了,明明是个干净无尘的秀美少年,怎么变成女孩子了?
喜欢魔眼小神医请大家收藏:()魔眼小神医
奥乙女之遍地都是前男友 我们一家都是反派 在噩梦世界开店 异世界的魔王大人 异人之初窥门径 腹黑农女极品夫(种田) 我曾流浪 撒旦老公,不离婚! 斗罗活久见 快穿后我把作者开除了 末世,女配被大佬们宠上天 摸摸我的小尾巴 重生回来后我躺赢了 他的心尖宠 附生 搬空国库:带着小姨子去戍边 无限升级的我无所不能 死神特洛伊 我是圣光骑士 末世之黑暗衍纪
关于轻生校花重返娱乐圈大杀四方一场车祸将任千水送回进入娱乐圈之前,重生归来,任千水再次进入娱乐圈,这一次,她不要在做别人手中的提线木偶,一切都要自己做主,做自己热爱的演戏,顺便将上辈子看不惯的人踩在脚下!但是,她只是单纯想拍个戏,不是想要假戏真做啊!为什么会有拍一部戏,谈一个男人的说法流出啊?到底是谁在造谣?!她说她只是入戏太深你信嘛?关键是有些人她都没有一起拍过戏啊?什么?你说有过合作的都算?那,那确实有过好感啦!但是,她的目标是在娱乐圈大杀四方,男人什么的,不过是调剂品啦...
关于穿成六零小可怜,木系异能搞种植林绮从末世来到六零年代,进入一个饿死的傻子的身体内。她用半年时间也没能完全掌控这具本来不属于自己的身体,动作迟缓,说话不利索,双眼时常空洞无神于是,外面的人传林家老三不痴傻了,但成了弱智。总归还是个傻子。傻子林绮成了哥哥亲事上的绊脚石,在哥哥相亲接连失败之后,她被亲姐姐报名上山下乡,成为了一名知青。傻子林绮被安排了最简单的活,一开始,除了吃不饱,日子还算轻松。可没多久,痴傻却富有美貌的林绮被人看上了。傻子也有人娶?少见多怪,人是傻,又不是不能生。她好看啊,每天对着那张脸,心情好。把她嫁了也好,嫁出去后有人养她,她就不会拖累我们了。林绮嫁人也不是不行,只是嫁给谁,她自己选。林绮把认识的人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最后挑中那个矮矮瘦瘦的少年。就你了。林绮道。架空文,拒绝考究!...
关于玄冥真解现代都市,灵气枯竭,但妖魔鬼怪却并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世界是残酷的,只是你看不见。妖魔鬼怪披着人皮,隐藏在繁华都市之中,以人为血食,增加修为。也许某一天,你会突然发现你熟悉的某个人忽然露出獠牙,一口咬来。不要惊讶,就如同人吃牲口一般,我们都是食物链底部的一员。命运从不眷顾弱者,死亡是唯一的归宿。王辉不肯屈服命运,只有选择成为强者,以妖魔鬼怪为食,走上炼魔成道之路。...
意外穿越到海贼世界的江凡,机缘巧合之下截获了原本属于黑胡子的黑暗果实,从此开启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征战之旅。当海贼王有什么意思?我要在这个世界建立自己的国家和军队,取代世界政府,征服所有海域本书又被读者戏称带着漫威在海贼...
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