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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第1页)

我从今年年初起就辞职回了重庆,打算调整一段时间,看看书,玩玩游戏,奢侈地过点放松生活。而辞职就像失恋一样,都要告别过去,开始新的或颓废或积极的人生,递交辞呈后终于松了口气,打包行李,准备回到这个生活了多年,承载着我许多快乐记忆的城市。

之所以选择山城重庆,原因在于它是我念书,成长并结识到许多铁哥们的地方。在重庆,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出门随时会因为突如其来的陡坡而化作脱肛的野狗直飞下去,爬坡时又会变成一蹦一蹦的青蛙,痛苦万状地□□夹着爱驹在三十度或者四十五度的仰角陡坡上艰难大唱“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

40摄氏度的高温里不少男人光着膀子在路边的火锅店里拼酒划拳,这是一个朝气蓬勃,民风火爆并且充满离奇景观的都市,但它又不同于许多地域津津乐道的“彪悍”,有时候甚至热情得可怕,或许有一个词可以形容重庆——江湖。这是一个偌大的江湖,从起居饮食到衣食住行,都充满了江湖气息。

大学时期我和男友曾经因为怕暴露性取向而搬出各自的宿舍,在论坛上发消息和不少gay合租过。合租这事很神奇,就像室友一般,吃喝拉撒都在一个两室两厅的居室里,早上各自穿着内裤晃荡来晃荡去,喝牛奶占洗手间,晚上各自或□□或争吵,男生又都大大咧咧的,几乎没有多少隐私可言。

但凡合租时间超过一年的,在分道扬镳后,有一部分会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就像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家人一般,虽不一定时时联系,却总能在问候时有聊不完的话题。朋友又有朋友,朋友的朋友又有他们的朋友,有人喜欢一夜情,有人喜欢混圈子,有人则洁身自好……俨然是一个秘密的小社会,有1有0,有当苹果店长的,有卖邮票跑银行的,有在新华社的,三教九流,兼容并包。外表看上去大部分都挺正常,只是大家都是gay。

就像哈利波特里的对角巷又或者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有时候我们表面看到的,和实际的内在完全是两个样。有点像一个小小的社会——大社会里套着的某个有着共同特征的小圈子。

住的小区是当家找的,当他听到要回故乡,便兴致勃勃地先回来租下一个小区里的单位。据他说这里也住了不少gay,两个男人牵着狗散步,一眼就能看出来,隔壁还有独居的小零。

当家提前回来应聘上班,朝八晚六,早上睁开眼就不见人了。而换城市的搬家是个浩大的工程,包裹陆陆续续来,许多东西都需要重新添置,于是就剩下我这个无所事事的待业青年每天吃力地与快递小哥一起蚂蚁搬家,把物流公司送来的家当扛进电梯,大部分还是我们在原来的城市打包邮寄的玩意,五月份搬家滋味绝不好受,要汗流浃背地挤货梯。这个时候重庆人的热情就显示出来了——几乎每个路过的人都会帮我抗着楼下的防盗门,住一层楼的还会帮我一起玩会搬运工的推箱子游戏。连送餐去别家的kfc小哥都会把快餐放在箱子上,陪我一起又推又拱,把纸箱子们送进家里。

林泽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起初我没有看出他是个gay,说实话我一直在好奇那些什么腐女雷达,gay雷达是怎么探测出来的,为什么当家一眼就能看出别人是gay,我就总是对路人很麻木呢?

林泽住我家对面楼,看到我汗流浃背地和快递小哥在推一个大箱子,于是从花园另外一头过来,帮我们顶着门,说:“你们新搬来的?”

“对头。”我十分狼狈,林泽帮我们把箱子推进电梯里,又推回家,聊了几句就走了。

回来以后我想了想,这天晚上当家的下班后,吃饭时我说对面有个人,可能也是gay,平时可以找他们一起玩。当家的哦了一声,经过我的详细描述后,他想起来了什么,说:“这人有男朋友,养了一条阿拉斯加,刚搬回来的时候见过,我还和他男朋友聊了很久,是很不错的人,说好周末一起去打羽毛球的。”

我瞬间就震惊了,脑海里已经给林泽和他男朋友以及阿拉斯加翻来覆去地构思了许多个两人一狗的感人故事,但没过多久,晚饭后关于林泽的故事,就被另一个朋友的失恋感情问题挤到了九霄云外。

第二次见到林泽,是傍晚下楼打太极拳,我早上起不来,只能挑黄昏时装模作样地在偏僻的草坪上练几招,这次林泽带着他的阿拉斯加出来遛了,问我说:“你这个太极拳怎么和别的不一样?”

“很偏的流派。”我告诉他:“确实和现在流行的杨氏,陈氏都不太一样。”

林泽牵着他的阿拉斯加在一旁看,打完以后他又问我:“你男朋友说话挺有趣的。”

我一听就知道他也和当家聊过了,于是便和林泽八卦起来,说了几句他的狗,正想问他有没有什么好故事告诉我,林泽就说:“我是记者,你有什么料可以爆么?”

我被他一句话堵得泪流满面,无语问苍天,提议去吃冰淇淋吧,于是林泽把阿拉斯加系在栏杆上,跟我去买冰淇淋吃。

那天起我经常在楼下碰见遛狗的林泽,他看到我的时候就会把阿拉斯加拴在栏杆上,过来跟我一起打太极。林泽非常非常的聪明,不到五六天就全部学会了,动作还打得有模有样。但他下班时间不太规律,偶尔还要加班,碰上我的时候就会打打拳,见不到我的时候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于是我们隔三差五地在楼下碰头,做点懒人的运动,再去便利店买个冰淇淋吃,顺便给傻乎乎蹲了半天的阿拉斯加买根火腿肠。闲聊多了自然就熟络了,况且有的人天生很快就很熟,有的人认识一辈子也不容易熟。林泽的兴趣圈和我出奇的吻合,有将近70%的契合度,他某天终于问出了一直疑惑的话题:“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是作家。”继而意识到这个词太给自己脸上贴金了,马上改口说:“我是小写手。”

“你也不像写手。”林泽又怀疑地说。

我只得让步,说:“好吧,我是兼职写手,或者说写手是正职,之前领薪水的工作才是兼职。”

林泽说:“起点么?我们很多同事经常在起点看书,像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

我诚恳地告诉他:“那些口味都太轻了,我们一般喜欢看淫唐传,gan死老板,gan死教官,gan死骑士长,gan……西楚霸王一类的……直男么?我为他们力荐阿里不达年代记和朱颜血……”

罗森大人纵横十年,是个男的就简直如雷贯耳,林泽当场被呛着了,我又说:“回去给你看我写的,留个qq。”

当夜回去后我给他发了西楚霸王,那边发了个坏笑的表情,十分钟后是一连串省略号,被我摇了几次,始终没有回复,过了两小时以后打电话来问我:“怎么这个文档不全,下面的呢?”

于是我如实回答他:“下面的没了,太监了。”

林泽看个高h都能掉坑里,听得出他相当的郁闷,我又说:“有空来我家玩吧,做广东菜请你吃。”

林泽和我约好等周末他男朋友不加班,就买菜来我家做饭吃,但又过了几天后的一个周末中午,我下楼取快递,顺便去还楼下送火锅外卖捎上来的不锈钢盆子,路过面馆的时候听到一个声音在喊我,转头一看是林泽。当时林泽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写着“救我”,我看了简直是哭笑不得——他穿着背心与很短的运动裤,脚指夹着双人字拖,见了我犹如见了亲人,泪流满面道:“借我十块钱,我等半天了,刚想要给谁打电话,朋友都住得有点远……”

刚好还完锅有十块钱押金,就帮他付了吃面的钱,看他样子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明显周末睡到自然醒,穿着短裤拖鞋下来吃了碗面,发现忘记带钱和钥匙。

“你手机没带吗?”我问。

林泽郁闷地说:“没,本来想着下楼吃个饭,结果钥匙也没带。”

我问:“和你一起住的人呢?”

林泽道:“去成都了,晚上八点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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