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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下流,无耻败类。”欧阳菲菲的脸上抹上了一层红晕,直接放下了手,恶狠狠地朝他瞪去:“行行,你爱穿不穿,你都不怕露了,本小姐还怕看吗?就当免费不花钱看一场牛肉秀了。”

她也算是悟了,眼前这个人,脸皮什么的已经堪比城墙了。至于节操什么的,别开玩笑了,他知道那两个字怎么写吗?要想在这方面斗赢他,让他懂礼义廉耻什么的,这种难度不亚于让自己马上成为世界首富之类的。

精修心理学的她知道,如果两个人性格都很强势。那么自己的气场越弱,对方就越容易气焰嚣张。而如果反过来自己气场盖过他,反而会让他势弱。

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女人夜晚行走在路上,突然遭遇一个暴露狂的话。如果自己害怕,尖叫,掩面发抖等动作,反而会让对方的心理得到极大满足感,从而助长了其气焰。但是如果摆出一副冷漠,不屑,鄙夷,甚至很挑剔的冷嘲热讽一下。这样反而会令对方自尊心严重受挫,落荒而逃也说不定。

其实,刚才欧阳菲菲也只是一时被吓一跳,气昏了头而已。娇羞震怒之后,冷静下来的她,已经找到了应对的方式。重新调整战略战术措施,深深地吸了两口气,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开始摆出了平常工作中的状态。

以充满了优越性的冷艳目光,很挑剔的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她知道,即使是再有自信心的人,被人用这种眼光看,也会浑身不自在,难受。她决定,厚着脸皮,在他身上找些缺陷毛病出来,加以放大,并好好地讽刺一番,帮他治治这种在家穿着条裤衩就到处溜达的臭毛病。

但是,她却忘记了,她这还是这辈子第一次,在现实里,且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观察”一个男性的身体。

整体看上去,和他的脸色一样,皮肤略显健康的古铜色。细看之下:“啊!”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有些发白,近距离看去,他的身上,到处是各种各样,狰狞无比,或深或浅的疤痕。

第三十七章不值得同情的家伙

欧阳菲菲的表情,有些惊恐和害怕。试想,一个和自己一起居住的男人,身上竟然有那么多的伤疤,而且有的看起来还是某些利器造成的,以及有几处疑似枪伤的地方。

非但如此,他的左手臂上,还纹着一个栩栩如生的狼头,狼眼阴森而凶残,闪着慑人的寒光。

怎么看,这家伙都不像是一个简单的好人。虽然欧阳菲菲也从未把他当做是个好人。可是,眼前的这一幕,已经超过了她的想象和能承受范围。从小到大,她的生活环境,接触的人,都是正儿八经的,至少表面上是。至于什么混混,歹徒,之类的,根本没有任何交集,更何况这么个看起来极像亡命之徒的匪类。

看到她惊慌失措,面色煞白的依靠在墙上,就像是见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坏人一个模样。王庸却是笑了起来,要同居半年之久呢,天气渐渐热起来了,雷青可以肯定到时候会被她发现。

与其到时候麻烦,还不如趁此机会让她先有个心理准备。如果她实在接受不了,大可以走人,还能省了自己很多麻烦。

“你你”欧阳菲菲捂着嘴,秀目圆睁的说。

“什么你你你的?”王庸故意龇了龇牙齿,露出了一副黑社会大哥般的凶相说:“看什么看,没见过坏人啊?”

虽然他身上的伤疤和纹身,让欧阳菲菲有些害怕。但她终究也是一个总裁级人物,不是那种还未出道的小女孩,多少也是经历了些风雨的。被王庸那一句话,也是呛得火气蹭蹭蹭上来:“坏人就很了不起啊?凶什么凶?王庸,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做过些什么事情。但是现在,你是我员工。以后你在公司,就得遵守我的规矩。”

在度过了最初的震惊和害怕之后,欧阳菲菲倒是很快适应了下来。毕竟是慕伯伯亲自拜托的人,再怎么样也是可以相信的。再度仔细看他时,却是发现,他的身材还真是很匀称,肌肉一块块的很分明,但不算太鼓胀,倒是很有流线型。至于那些伤疤和那个狼头纹身,非但没有破坏美感,反而是给他凭添了几分邪魅而危险的另类的神秘气息。让她忍不住的去猜想,他究竟经历了些什么事情,他的伤疤是怎么回事?那个狼头,又是什么意思?这家伙,不会曾经是个黑帮混混吧?然后改邪归正,想找一份正经的工作?他以前有没有砍过人?

呃,女人的想象力也是很惊人的。很自然而然的,欧阳菲菲在面对种种神秘而危险的疑惑时,也是难以免俗的遐想连篇了起来。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通俗而古老的谚语之所以能流传甚广,那是因为这的确是个事实。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一个文质彬彬不苟言笑的书呆子,和一个油腔滑调,却懂哄女人开心的坏蛋相比。很明显后者更具有诱惑力,也更具有挑战性。

不过,王庸却并没有试图猎艳的心思。对他来说,欧阳菲菲这样的女人一旦沾上了手,就会变得非常麻烦。出于本能对女人的需求,则完全可以去酒吧寻些追求刺激一夜*的女人解决。他在这方面,对自己有着充足的信心,十次有八次会满意而归。

“老总,你想的太多了。”王庸见她眼神闪烁,便知道她在发挥想象力了。没好气的说:“我这狼头,是年轻的时候贪玩,追求刺激纹上的。至于身上的伤疤,我在国外做建筑黑工。你知道,在国外混口饭吃吃不容易。为了生存免不了和当地流氓打架争地盘,有的,是在一次建筑事故里,留下的。你看看这个圆孔,唉,那次事故里,我被压在了建筑垃圾下,钢筋从这里插了进去,幸亏我命大。还有你看看这里,很像是被匕首捅的吧?呵呵,其实还是那次事故,捅进了一根尖锐的钢条。”

顺着他的言语和手势诱导,欧阳菲菲不知不觉将目光看向了他肋下,果然是一道十分凶险的伤疤。虽然王庸说得一副好轻松的样子,但即便是看着,她依旧是觉得触目惊心,不禁想想当初王庸被压在坍塌的建筑物下,满身都是尘土和鲜血,被钢筋,钢条之类插在了致命要害上,鲜血泊泊,生命垂危的可怜模样。

“你在国外当过黑工?偷渡还是签约去的?为什么要出去?”她虽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个行业,却也知道这是一个危险性极高,没有保障,没有人权的工作。他受了那么严重的伤,还能够活下来。还当真是如他自己所说,命大。一时间,心下倒是对他隐隐有了些同情,厌恶感也消散了许多。

“当然是偷渡的,至于为什么。”王庸斜眼瞄了他一下说:“欧阳大小姐,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种好命,出身在富贵家庭,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我出去,当然是为了赚钱。”

“赚钱有很多种办法的,不用这样玩命吧?”欧阳菲菲对此不敢苟同的皱着眉头说:“你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心下有些释然,难怪这家伙,财迷财成这个样子,估猜是穷怕了。

“所以,我这不是偷偷回国了吗?”王庸见目的基本已经达到,便打着哈欠说:“承蒙老总赏赐了一口保安饭吃吃,谢谢啊。天气有些冷,我得赶紧冲个澡去,您随意。”

他承认,欧阳菲菲是他见过的女人之中,非常漂亮的一位,不论是脸蛋,身材,皮肤,都堪称几近完美。最厉害的是她的气质,冷艳高贵之下,却是透着一股当代女性罕见的清澈灵动。

这恐怕也是她在公司里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拥有了无数的铁杆粉丝的原因之一。不过,在家里的话,她却会褪下一部分伪装,少了一丝冷漠和孤傲,多了一丝柔美,露出一些真性情。

只是王庸对她,也仅仅是止步于欣赏而已。半年之后,完成了老慕的嘱托,了了那个大人情后,两人以后几乎不会再有纠葛了。

这,这叫什么态度?欧阳菲菲眉头一挑,好不容易对他生起的一些同情心,顿即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像他这种人,实在是不值得同情啊。紧了紧睡衣,下巴微微抬起,娇声冷哼了一下表达一下不满的心情,收拾收拾了笔记本和纸巾回了房,继续看她的韩剧去了。泡面给他吃就吃了,就当是减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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