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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管不着他。”说到自家倒霉相公倒霉弟弟,程幼娘和沈淑窈便没了好气。程幼娘杀气毕露:“等这回你哥回来,我一定打断他的腿,让他老实陪我办公!”
淑窈一点儿不觉得嫂子残忍,反而点头附和:“凌儿那臭小子也是,太不听话了,让他来帮我,居然一点儿不愿意,我哥还处处帮着他。”
话虽这么说,梁子信和李懋他们却不会当真。盖因程幼娘位居高位,当了财政部长,倒是应了当初她说自己当个度支尚书绰绰有余的玩笑话。而沈汀为了避嫌,干脆没往上走,反而一心沉浸在开疆扩土之中,和沈凌一块儿折腾周边国家。羌戎和奴炎陆续被他们坑蒙拐骗的并入了泱泱中丨华大国的领地,而他们又将目光移向了海外诸国。
沈安侯对此颇为支持,还特别拨款给他们开展航运,研发新式战船商船。尤其是在蒸汽机有了突破性进展、可以批量投入商用民用后,海船制造更是如日整天。沈家兄弟往外头走一遭,看过的风景越多,心中越是豪情满志,而沈凌更是娶了个金发碧眼的媳妇儿,差点没将家里姥姥少说的给吓坏了。
林菁对儿媳不挑剔,何况混血儿小孙子小孙女各个都是超级可爱,将她萌的不要不要的,根本无视三姑六婆的叨咕,开开心心接受了这个“洋媳妇”。这位歪果媳妇儿也不是凡人,而是另一片大陆的公主,甚至还拥有皇位的继承权。
沈凌虽说爱玩儿,但也同样有野心,暗中谋划着扶持媳妇儿当上女王,两人所生的长子也跟了母亲的姓氏,成为异国的皇储殿下。只这样一来,夫妻俩少不得聚少离多,到后来沈凌干脆长期扎根海外,偶尔才回来一趟。
沈淑窈对此颇有些不满,还特意问过自家亲弟弟,到底是为了避嫌还是因为真爱才“远走他乡”。沈凌哭笑不得的再三保证,自己是真喜欢冒险,也真爱自己的女王殿下,这才一次次出海远洋,并写下“保证书”,等年过五十后一定带着媳妇儿和小闺女呆在中丨华,这才得亲姐姐勉强放过。
第284章番外二
若说女子的野心比不上男子,或许也是有道理的。便如沈淑窈一心主政大燮,而沈凌和沈汀却爱上了征伐周边各国的旅程。
羌戎和奴炎很快倒在了他们的贸易战下。游牧民族一开始还将信将疑,然而在发现羊毛真的可以换取足够多的食物,根本不需要通过战争去抢夺,所有战士都在刻意分化下变为了老实的牧民。这回沈家兄弟倒没有哄抬物价然后突然“撤资”,反而一直高价购买羊毛——当然,和他们加工后的羊毛制品相比,这价格又算不上什么,总归两人还是赚了不少钱。
毛线,毛衣,羊毛制品出现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甚至草原人都忍不住花钱购买。他们也曾纠结过,明明原材料来着自己的民族,却将银钱都给了中丨华国,似乎太过吃亏。但是面对那个神秘而强大的国家毫无商量的技术封锁,他们也只能咽下这口气,努力养殖更多的羊群换取好处。
沈安侯给沈家兄弟说过过度开垦和水土流失的危害,两兄弟却并不是什么“好人”,并未提醒过羌戎和奴炎的牧民。再大的草场也经不住数不尽的牛羊疯狂啃食,而面对光秃秃的荒漠,夷人终于后知后觉的慌了神。
可是这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他们欠着合同上巨额的羊毛无法提供,想要抵赖却敌不过中原人的枪支弹药。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没有了战士,没有了战马,只剩下咩咩叫饿着肚子的羊群。
中原人在这时候露出了獠牙,给了他们唯一一条生路,便是融入中原,充作佣人仆从和劳役。当然,他们可以通过努力慢慢改换身份,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离开草场,学会汉话,才能生存下去。
有人选择了死亡,可更多人向命运屈服了。沈汀在沈安侯那里讨到治理的法子,封锁草原重新培育绿植,而这巨大的领土自然也归为中丨华所有。
折腾完陆地,自然要折腾海洋。以东占州为跳板,中丨华周边的岛屿悉数被糖衣炮弹、被精美的器械和充足的粮食,以及中丨华彪悍的战力俘获。同样的,大燮则收获了各种矿藏和植物,其中不少可以提炼出十分有用的成分,将日用品的价格一降再降。而百姓可用的果蔬品种越发丰富,加之温室和冰库的工艺,不少有钱人家里一年四季蔬菜水果不断,让人笑成这才是真正的“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大伙儿可不都在过着皇帝命?
可这兄弟俩并不罢休,得到的收获越多,他们越发喜欢上这种“开疆扩土”的感觉。踏平的周边海岛,面对茫茫大海,两人在合计之后,决定来一次说走就走的远航。
不同于近海十几天就能到达的岛屿,他们的目标是需要大半年时间才能抵达的遥远大陆。而他们要登陆的那个国家,是领地并不比大燮小许多的傲云国。
能够知道这处大陆,甚至与他们有了往来,其实是一场机缘巧合。在公元四年,往外探索新的海域的大燮海船救起了一个金发碧眼白皮肤的外族人,而这位自称奥佛米的遇难者,正是来自傲云国的一位航海家,甚至还是一位贵族。
奥佛米被沈家的远洋船队救起,从此被天丨朝丨上丨国的衣食住行迷住,自愿当了带路党。听说两位东主有心开阔眼界,这位曾经的傲云国皇族立刻献出自己的海图。经过三年的探索,他们终于确定了航线,引着沈家二爷三爷来到这里。
踏上云傲国的领土之前,沈家兄弟从未想象过世上还有这样一处地方。明明都是一样的两条胳膊两条腿,但肤色发色眼眸的颜色却称得上“花里胡哨”。虽然身材高大健硕,但从穿衣打扮来说,怎么都显得有些落魄。这样的人居然是傲云国的贵族——兄弟俩有些犹豫,在这里真能得到好处么?
看着沈家兄弟毫不掩饰的神色,奥佛米有些头痛。不要说从小锦衣玉食的两位“王爷”,就算他自己,在大燮呆的时间久了,也觉得傲云国实在是有些粗鄙。不过此时赚钱要紧,奥佛米眼珠子一转,赶紧上前讨好道:“两位殿下别看他们穿着不怎么样,其实这里的贵族很有钱。”他夸张的比划了个收拾:“非常非常多的黄金和白银。只要咱们用的法子好,肯定能捞上一大笔。”
见沈凌将信将疑,奥佛米干脆自己上前,用本地语言与前来交接的皇族使官交流:“这几位大人便是中丨华国的皇爵,他们非常富有。您只要看看他们的衣着,看看他们惯用的物件,就知道他们的财富远远超过傲云国的任何一个人。但是他们也是骄傲的,所以你们要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才能得到和他们结交的机会。”
要说傲云国使官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中丨华过来的上船。自从一年半前第一艘海船跨越重重险阻抵达他们的港口,他们便有了和中丨华通商的机会。那个神秘的国度有精美的瓷器和最华丽的丝绸,有温暖的棉衣和羊毛制品,也有描金漆器和各种手工艺品,任何一件都可以在本地卖出天价。
而更让他们心惊的,是那个神秘国度的“法术”。除了坚锐无比的长剑,射程极远的弩箭,他们还有冒着火花的“法杖”,可以瞬间杀死包裹在厚厚铠甲里的最强建勇士。在第一次交锋之后,便再没有人敢起什么坏心思,只能按捺下蠢蠢欲动,老老实实做交易。
就在三个月前,来交易的商船给他们带来一个好消息,那个国度的皇爵将亲自乘船来到傲云国与他们建交。若是能够建交成功,两个国家的贸易往来将大大增加,也就意味着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稀有的神秘物品。
傲云国国王不敢怠慢,派了亲信盛装打扮的在港口蹲守了整整三个月。然而使官还是没错过沈家兄弟眼中的怀疑和鄙夷。他无奈的拉了拉手上的衣裳,再看一看两位皇爵身上的精美服饰,有一种叫做“自惭形秽”的感觉涌上心头。
奥佛米说的话没错,东方的贵族实在是太富有了,哪怕只是普通船员,过的日子已经比帝王更舒坦。他们可不是没见过商船上搬下来的各种罐头和蔬菜干。虽然应为脱水的缘故,让那些食物失去了原本的风味,但光是那许多品种,就让所有傲云国人羡慕不已。
更何况来自那个神奇国家的各种调味料,哪怕是简单的蔬菜炖肉也能被调制出各种风味。习惯了白水水煮和炭烤的傲云国人在被邀请了一次晚餐后就不淡定了,每次都会再三请求商船上的船员尽量多的给他们带这些稀奇的物资。
沈凌也是听说小小一罐花椒粉能卖出三倍体积的金子的价格,这才好奇的拉着沈汀亲自跑这一趟。不过看见使官一身粗衣麻布,他还是有些怀疑:“他们不是很有钱么?那么多金子,为什么不给自己穿好些?”
奥佛米赔笑:“傲云国并没有棉花和桑树,亚麻已经是最好的纺织材料了,普通百姓的衣物都是用棕榈丝编制而成的,自然不能和中丨华相比。您可知道一匹丝绸能够换来傲云国京城的一所大房子,只有皇室的核心成员才能享用咱们贩卖过来的布料。”
想想在自家早已泛滥的棉布,再想想价格越发低廉的丝绸——哪怕因纺织工艺的日渐成熟,绸缎料子虽然不便宜,普通百姓也能咬咬牙买上一套。
“这儿的人日子不好过啊。”沈汀与沈凌咬耳朵,眼中是恶趣味的笑意:“我觉得经济战最适合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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